12月4至6日,省教育厅检查组一行4人莅临我校对科研经费、教材折扣款和学生奖助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4日上午,专项检查汇报会在办公楼243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邵彬主持会议,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汪黎明、王焕良、夏东伟和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院系负责人、部分科研项目负责人参加了会议。检查组组长、山东师范大学审计处处长梁宾介绍了此次检查的背景、内容、方式和要求。汪黎明副校长代表学校从贯彻执行上级政策规定情况、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教材折扣款和学生奖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情况、意见和建议等方面作了专题汇报。
在近三天的时间内,检查组还通过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走访调查等方式全面检查了我校科研经费、教材折扣款和学生奖助资金管理情况。
6日下午,专项检查反馈会在办公楼243会议室举行,校党委副书记、校长王安民主持会议,汪黎明副校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王安民校长要求相关部门要结合所查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建章立制,切实做好整改提高工作;他强调了审计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审计部门自觉加压增责,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职能,更好地为学校发展服务。梁宾组长就专项检查作了反馈,他对我校科研经费、教材折扣款和学生奖助资金管理工作给予了肯定,也指出了在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同时提出了整改建议。
此次检查是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高等学校教材折扣款和学生奖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监[2013]6号)、《关于组织开展高等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监[2013]7号)有关安排而进行的。我校高度重视科研经费、教材折扣款和学生奖助资金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接到上述通知后,迅速启动该项工作,成立了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并于 7-9月间认真组织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
此次科研经费、教材折扣款和学生奖助资金管理情况自查自纠和专项检查工作对于我校进一步提高科研经费、教材折扣款和学生奖助资金管理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